奔牛实验幼儿园幼儿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
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
为保障学校有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稳定有序的教学秩序,切实保障学校财产、学校周边环境和全体师生的安全,特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方案。
一、 事故应急处理程序
1:幼儿在户外活动中,相互追逐、跌倒碰伤、撞伤等所引起的伤害,首先把学生送到保健室进行简单处理;如伤害较重,及时把幼儿送往医院进行治疗;同时通知监护人到医院配合治疗,老师主动与家长讲明事因,做好受伤幼儿家长的稳定工作。
2:幼儿在联合器械上或从高处摔入等造成骨折,不能随便挪动,必须用正确的方法搬移受伤幼儿,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受害者送到医院治疗,并通知其监护人,查明事故原因。
3:若有幼儿在校食用午餐或点心后发生不适,应由教师立即护送到医院诊断治疗,通知幼儿的监护人;若大面积发生学生不适情况,幼儿园应立即组织抢救,并向卫生、防疫、教育主管部门报告,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。保护现场及48小时留样食品;及时上报,2小时内分别向所在地卫生监督所、教育主管部门报告,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调查取证;控制人员流动,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。
4:因教学房屋给幼儿带来伤害时,立即将幼儿撤离到安全地带,就地组织抢救,并拨打“120”,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幼儿送医院治疗,同时通知幼儿的监护人,及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。
5:组织幼儿外出活动等引起伤害时,就地组织急救,并拨打“120”,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幼儿送医院治疗,同时通知幼儿的监护人。
6:园内任何发现火情的人应及时拨打“119/110”,在消防人员未到达之前,应及时疏散学生到安全地带,尽量避免人身伤害;控制人员流动,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。
二、事故报告制度
1、学校需要进行报告的事故范围是情形严重的幼儿伤害事故:即可能导致残疾;幼儿个体死亡;群死群伤;涉及面广,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等伤害事故。
2、发生幼儿伤害事故时,幼儿园应当首先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部门汇报有关情况。
3、当幼儿伤害事故涉及到其他行政部门管辖范围时,幼儿园还应同时报告其他有关部门。(主要有公安、消防、卫生防疫、疾控中心等部门)
4、幼儿园对幼儿伤害事故的报告必须及时,不得拖延报告,更不得隐瞒不报。报告必须本着真实的原则,不得谎报。同时应有报告记录。 5、情形严重的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,学校应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先行口头报告,同时尽快完成书面报告。
6、事故处理结束后,学校应当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报告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