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热爱党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热爱劳动人民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忠诚社会主义教育事业。
二、树立正确的儿童观,热爱和尊重每个儿童,精心教养,热情服务,坚持正面教育,严禁恐吓、体罚或变相体罚及其他摧残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。
三、勤奋学习努力提高思想、文化和业务水平。勇于创新、勤于总结,努力探索幼教工作规律。
四、团结同志,尊重家长,友好合作,礼貌待人,不谋私利,积极向社会、家长宣传科学育儿的知识。
五、遵纪守法,维护公德,爱护公物,讲究卫生,仪表端庄,谈吐文雅,严于律己,做儿童的表率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