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骨干教师管理办法
发布时间:2012-04-13   点击:   来源:本站原创   作者:杨琴梅

 

奔牛实验幼儿园骨干教师管理办法
 
为了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,发挥优秀教师的作用,特制定本办法.
1、对已取得常州市教坛新秀、教学能手、青年骨干教师、学科带头人的教师进行获得称号后的后续管理,每年进行考核,考核合格后,给予经费补贴。
2、制定幼儿园学科带头人、青年骨干教师的标准,评学选幼儿园学科带头人、青年骨干教师,并对幼儿园学科带头人、青年骨干教师进行获得称号后的后续管理,每年进行考核,考核合格后,给予经费补贴。
3、对已取得小学高级教师、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进行获得职称后的后续管理,每年进行考核,考核优秀,给予经费奖励。

  
奖励金额
幼儿园骨干教师
220
幼儿园学科带头人
280
常州市教坛新秀
300
常州市教学能手
360
常州市青年骨干教师、
420
常州市学科带头人
480
小学高级教师
100
中学高级教师
100
 
获常州市称号的老师享受常州市津贴期间则不享受幼儿园津贴。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本规定于20062月执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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