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级组团队、安全、服务月考核奖
发布时间:2012-04-13   点击:   来源:本站原创   作者:杨琴梅

 

级组团队、安全、服务月考核奖
 
在新形势下,围绕“打造优秀团队,创建幼教品牌”的宗旨,切实培养我园教师的团队协作精神,强化教师的服务、安全意识,特设立连带责任的团体物质奖励机制。设立级组团结协作奖每人每月50元,级组安全服务奖每人每月50元,全园团结协作、安全、服务奖每人每月30元。
级组团队协作奖要求:
1.服从幼儿园工作分配,配合幼儿园的各项重大活动。
2.为人师表,不搬弄是非,不背后议论他人。
3.教师之间团结协作,级组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。
4.以集体为荣,从言行上维护幼儿园的利益。有建议,以正当的途径与领导沟通。
如果发生以下情况,级组教师不得此奖:
1.在幼儿园、级组工作分配中,不服从分配,经行政协调沟通后仍不服从,消极怠工。
2.搬弄是非、背后议论他人,有不利于教师团结、幼儿园声誉的言行,经行政调查与事实相符的。
3.级组教师中有吵架、打架现象。
4.有重大问题,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,造成影响的(如越级上访)
级组安全、服务奖要求:
1.级组内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。(包括擦伤、起肿、走失、烫伤、骨折等各类事故)
2.级组内教师服务意识强,服务质量高,家长满意度高。
3.节约用水、用电,不开无人水、不开无人灯。每天关好门窗,班级内不发生人为的损伤事件。(如公款失窃、因门窗未关好班级内财物失窃)
如果发生以下情况,级组教师酌情扣奖:
1.级组里一个月如果发生擦伤等小事故累计1-4起,级组教师每人扣奖10元,如果发生需缝针等上医院的处理的事故以及发生走失、烫伤、骨折等重大事故,扣奖50元。
2.在保教服务工作中,如果平时保教工作检查中级组一个月累计的“×”在级组中排名在末位,级组教师扣奖15元,如发生家长投诉、闹到幼儿园行政处的事件,经调查不是教师的直接责任,但有一定的教育责任未处理好,扣奖10元,经调查是教师的直接责任,级组教师扣奖50元。
3.在工作中违反教师职业道德,如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、向家长索要财物等,经调查与事实相符,扣奖50元。
全园团结协作、安全服务奖:
1.在级组团结协作、安全服务奖考核中,每个级组考核均拿到全额奖金100元,幼儿园则嘉奖全园每位教师30元。
 
 
 
 
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本规定于20069月执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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