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 财务人员每月须向领导汇报经费的收支情况。各项收支均要入园内财务帐,并以规定的凭据为准;
2、 各项支出均要有经手人、验收人、负责人三人签字。每月发票当月结算,一切开支必须在预算之内,不得过多的结余或亏损;
3、 会计、出纳要分公明确,相互监督,大笔提款须两人以上同行;
4、 每月的保养费、管理费、伙食费均要有明确细帐,并定期向家长公布,特殊经费的使用要经主管领导批准;
5、 伙食费要专款专用,师生伙食严格分开,每月盈亏不超过2%左右。伙食帐要有单独的明细帐,每月由出纳或会计填写伙食费收支情况(月结算表)。伙委会每月召开一次,对伙食费收支情况予以公布;
6、 实行民主理财制度,园内成立理财小组,由园长、保健老师、会计、教师代表组成;
7、 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,严格执行财会制度,不谋私情,对不符合财会制度的要求要予以劝阻或坚决抵制;
8、 园领导及会计人员工作变更时,均要进行财务审计,及时办理经费和财产的交接手续,连续几年的财务账册要分类管理好,以便审核;
9、 园内留存的大笔现金,不得随意挪用。晚上离开时,留存现金不得超过财务规定的数目,以确保安全;
10、 不得故意截留幼儿伙食费,留作它用或抵其他开支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