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关于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思想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赋予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,进一步深化幼儿园民主管理改革,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制度化、教育化、程序化建设。我园依据《江苏省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》制订本方案:
一、 代表人数及组成比例
我园工会会员总数为82人,按规定代表总额不低于30%,代表中应有领导干部、教师、管理人员、职工,老、中、青占适当比例,其中一线教师代表不低于代表总数的60%,代表中应有领导干部、教师、管理人员、职工,老、中、青占适当比例,因此我园应产生代表人数为25人,其中一线老师代表15人。
二、 代表条件
1、 能努力并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国家的法律、法规,具有民主觉悟和民主管理素质的能力。
2、 能积极参加教代会活动,认真宣传、实施大会决议,完成大会交给的任务。
3、 能联系教职工,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,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,做好群众工作。
4、 遵守职业道德和要求的规章制度,有较高的政治觉悟。
三、 选区划分及代表名额分取
分成六个选区:1、行政 6人 4、中班级组 4人
2、村园 2人 5、小班级组 4人
3、大班级组 4人 6、后勤组 5人
四、选举方法和具体要求
1、选举方案征求行政领导的意见,经幼儿园党组织的批准。
2、向全园教职工公布选举方案,做好宣传教育,动员大家选好代表,开好教代会。
3、各选区召开会议,根据分配的名额和条件,商量代表候选人名单。
4、按照差额选举的原则,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代表,候选人须获选举单位全体教职工的过半数通过才能当选。
5、各选区将选举结果报学校工会,由工会委员会对教职工代表的资格进行审查。
6、张榜公布代表名单,发给代表证,填写教职工代表登记表。
7、选出教职工代表团中的正副团长。